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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粗加工间与操作间隔离,操作间温度适宜;
      e.有足够的冷库;
      f.洗碗间位置合理;
      g.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
      h.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i.采取有效的消杀蚊蝇、蟑螂等虫害措施。
      6.1.8 公共区域
      a.有可直拨国际国内的公用电话,并配备市内电话簿;
      b.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c.有应急照明灯。
      6.2 二星级
      6.2.1 饭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6.2.2 饭店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LB/T 001。
      6.2.3 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6.2.4 前厅
      a.有与饭店规模、星级相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
      b.总服务台有中英文标志,24h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c.提供留言服务;
      d.定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
      e.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饭店价目表、市交通图、本市旅游景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店客人相适应的报刊;
      f.能接受国内客房、餐饮预订;
      g.有可由客人自行开启的贵重物品保险箱;
      h.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i.设值班经理,16h接待客人;
      j.设客人休息场所;
      k.能用英语提供服务。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时表示;
      l.总机话务员能用英语为客人提供电话服务。
      6.2.5 客房
      a.至少有2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照明充足;
      c.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梳妆镜、淋浴或浴缸,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h供应冷水,18h供应热水;
      d.有电话,可通过总机拨通国内与国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
      e.有彩色电视机;
      f.具备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g.有遮光窗帘;
      h.有与饭店本身星级相适应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交通图和旅游景点介绍;
      i.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日更换床单及枕套;
      j.24h提供冷热饮用水;
      k.提供一般洗衣服务;
      l.应客人要求提供送餐服务。
      6.2.6 餐厅及酒吧
      a.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
      b.有中餐厅,能提供中餐。晚餐结束客人点菜时间不早于20时;
      c.有咖啡厅(简易西餐厅),能提供西式早餐。咖啡厅(或有一餐厅)营业时间不少于12h并有明确的营业时间;
      d.有能够提供酒吧服务的设施;
      e.餐厅主管、领班能用英语服务。
      6.2.7 厨房
      a.位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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