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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766-1997 前言 本标准参考了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出版物,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世界旅游组织(WTO)的文献,确定了术语的范围、条目和定义。 术语具有专门的含义和用途,而不是辞书中出现的一般性定义。规定旅游服务的基础术语和定义,规范它们在旅游业中的用法是必要的。本标准根据国际服务业、国际旅游业和我国旅游业使用旅游服务基础术语的实际情况,给出了相应的定义。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旅游业的行业管理和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体系的构筑。 旅游业其他标准和与旅游业相关的标准,应尽可能采用本标准所定义的术语。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上海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大悟、毕吕贵、刘汉奇、彭德 页码:[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第1页、共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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