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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境旅游合同》解读  
    0px">示范文本的第五章给出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如组团社不能成团时,旅游者若不同意转团的,可以解除合同由组团社承担违约责任;行前解除合同,组团社提出的,不得扣除签证费用,游客提出的,可以扣除;旅游者出发时迟到,又不能在途中赶上团队的,视为自愿解约;旅游者在行程中脱离团队的,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费用等。

    (七)倡导旅游者理性维权

    针对旅游者因服务质量问题不满而采取过激行为甚至在境外拒绝登机等问题,在范本里明确了旅游者将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自行承担责任的约定。另对旅游行程变更的处理进行了明确,在确保旅游者意愿表达的同时,规定了旅游者的协力减损义务。

    (八)明确了争议解决的途径

    发生服务质量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事后可经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所调解;调解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九)补充条款特别约定

    在“协议条款”中还写出“补充条款”,使得在其他条款中不能充分表明双方意愿的内容可以补充进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合同法》“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理原则。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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