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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停车场 5.8.3.1 设置在游乐园(场)正门附近,其规模与游乐园(场)接待规模相适应。按LB/T 001设置停车场的标志。 5.8.3.2 停车场地面平整,划有车位标志。 5.8.3.3 停车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疏导,车辆停靠整齐有序。 5.8.4 照明设施 5.8.4.1 开放夜场的游乐园(场),其主要通道和公共场地应设有充足的灯光照明设备。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自身亦应有灯光照明。 5.8.4.2 室内公共服务设施应有充足的灯光照明和应急照明设备。有关要求按照WH 0201执行。 5.8.5 垃圾桶(箱) 5.8.5.1 游乐园(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 5.8.5.2 数量、布局要适当、合理。 5.8.5.3 垃圾桶(箱)体完好、有盖,表面干净无污渍,及时处理桶内垃圾。 5.8.5.4 垃圾桶(箱)的造型与游乐园(场)气氛和谐一致。 5.8.6 休憩设施 游乐园(场)内应设置供游人休息的座椅。视地区季节气候需要,座椅带遮阳篷。座椅和遮阳篷的色调、色彩、重量、造型应与游乐园(场)主体设施相协调。 5.9 信息指示设施 5.9.1 游乐园(场)应设置导游图、导游引导标志和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5.9.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按GB 10001、GB 3818、和LB/T 001设置。 5.9.3 安全标志 5.9.3.1 在与安全有关的场所和位置,应按GB 2894设置安全标志。 5.9.3.2 安全标志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清晰易辨,不应设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5.9.3.3 各种安全标志应随时检查,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变色的,应及时整修或更换。 5.9.3.4 室内项目要有醒目的入、出口标志。 5.9.4 引导标牌 5.9.4.1 应在正门附近显著位置设立中英文对照的《游客须知》。 5.9.4.2 各主要通道、叉路口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引导标牌。 5.9.4.3 各游乐项目的入口处,应在显著的地方设置该项目的《游乐规则》。 5.9.4.4 引导标牌、指示牌、说明牌的内容准确,文字规范,字迹清晰,符号标准,表面无浮尘,无油漆剥落造成的缺句少字。 6 安全制度与措施 6.1 游乐园(场)应特别重视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培养全员安全意识。 6.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游乐园(场)全天候值班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内容要求,游乐项目安全操作规程、水上游乐安全要求及安全事故登记和上报制度。 6.3 安全管理 6.3.1 设立完善高效的安 页码:[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第4页、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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