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767—1997
前言
为保障游乐园(场)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游客提供安全、方便、舒适、高效的服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提技术要素主要包括游乐园(场)安全与服务质量的要求必须依据可以观察到的和需经游客评价的特性加以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过程必须依据游客不能经常观察到的但又直接影响到安全和服务业绩的特性加以规定;安全和服务质量可以通过量化的(可测量的)或者是定性的(可比较的),由游客进行评价。主要依据游乐园(场)的工作程序、安全和服务操作规程,并参考了国外相关的资料。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广州市旅游局、广州东方乐园。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长嘉、邓宗德、刘汉奇、伍宇明、戴汉涛、梁敏吾、彭德成、钱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767—199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safety and service quality in the amusement park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游乐园(场)的安全措施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有游艺机的游乐设施的各类游乐园(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装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4—88 安全标志
GB 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408-87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
GB 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5-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 9667-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9670-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10001-94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GB 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T 19004.2-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 第2部分:服务指南(idt ISO 9004-2:1991)
LB/T 001-1995 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WH 0201-94 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
3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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