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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条 上级质监所有权审理下级质监所管辖的保证金赔偿案件,也可以
    把本所管辖的保证金赔偿案件交下级质监所审理。下级质监所对它所管辖的保证金赔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质监所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质监所审理。
        第 三 章----审 理
        第十一条 保证金赔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办法所列保证金赔偿适用范围;
        二、请求人是旅游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旅游2者和其合法代理人;
        三、有明确的被投诉旅行社,具体的要求和事实根据。
        第十二条 请求人应当向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书。赔偿请求书应当写明下
    列事项:
        一、被投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
        二、请求人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及团队名称、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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