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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属于被投诉旅行社的过错,可以决定由被投诉旅行社承担责任。可以责令投诉旅行社向请求人赔偿损失; 4、 属于其他旅游服务单位的过错,可以决定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质监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书》通知请求人和被投诉旅行社。《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书》由所属旅游局主管负责人核准签发。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质所提出由诉。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向质监所请求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时效期限以请求人受侵 害事实发生时计算。超过时效的请求可以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质监所受的保证金赔偿案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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