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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下列情况适用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 1、 旅行社因自身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2、 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 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不适用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 1、 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2、 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 3、 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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