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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过规定的时效和期间的; 5、 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第二章 管 辖 第六条 各级旅游质监所对施行社保证金赔偿案件应先受理,后按投诉对象移送有管辖权的质监所处理。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质监所管辖下列旅行社的保证金赔偿案件: 1、 中央部门开办设立的国际旅行社; 2、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 3、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旅行社保证金赔偿案件。 第八条 地方各级旅游局质监所管辖本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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