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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七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运输应随旅客作相应的变更,已收逾重行李费多退少不补;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退运按如下规定办理:(一)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托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以上退运,均应退还已收逾重行李费。(二)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三)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附加价值费。 第四十八条 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必要时,应交验客票。承运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交付行李,对于领取行李的人是否确系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不承担责任。旅客行李延误到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旅客领取,也可直接送达旅客旅客在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即为托运行李已经完好交付。旅客遗失行李牌的识别联,应立即向承运人挂失。旅客如果要求领取行李,应向承运人提供足够的证明,并在领取行李时出具收据。如在声明挂失前行李已被冒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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