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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华胜将游客与旅行社的关系比喻为消费者与商店的关系,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了问题,应该由商家先行赔付,然后商家再去找生产厂家。但杜一力司长对此提出疑问,理由是:普通商品已经实现了市场竞争,商店进货拥有选择权,而旅行社接触的上下家有的有选择权,有的环节却有一定的垄断性,如饭店可以选择,但飞机、铁路不可选。尤其在一个目的地确定、时间要求确定之后,基本没有选择。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却要承担下家的责任是否合理?

      哪些损失不能赔

      专家认为,除了民航、旅游方面的法律,处理这类纠纷时,还要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遇到飞机晚点,客人有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但消费者应该知道哪些能赔哪些不予赔。

      对于飞机延误,与会者强调:一、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赔;二、只赔偿直接损失。孔伟平律师说,类似的情况,世界范围内赔偿都是很低的,要么改签,要么退票。这是因为航空行业有很大的特殊性,它和汽车火车都不一样,它由于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比较容易且显而易见。对航空公司来讲,它要承担这些会造成成本太高,以至于很多人坐不起飞机;你说由于飞机延误,耽误了你第二天的工作,而这天你要讲课,要挣钱,这一概不赔。现在很明确,就是赔偿直接损失。你的工作这么重要,你可以办保险,航空公司赔不了,保险给你赔。

      此外,消费者被提醒的是:游客在维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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