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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里的夫妻俩是否般配,我们且不去讨论,故事中的媒太婆却是旧时代害人不浅的煤人的缩影。这故事也告诉我们,厦门议婚很早就有"对看对相"的相亲风俗。 "提字仔"的议婚风俗,相当于六礼中的"问名"礼。两家通过"提字仔",彼此认定门户相当之后,即通过煤人进一步谈论聘金、聘礼的具体数目,婚事的各项程序、日期和要求。条件谈不成,婚事就吹了;条件议定后,就按婚俗的各项程序筹办婚事。 "吃定"即定下婚事之意,后来称为"订婚",相当于古代六礼中的"纳吉"礼。男家差煤人带着装有礼帖和订婚帖的帖盒前往女家,送去金手环或戒指一对,以及部分聘金和礼饼、香、烛、鞭炮、猪肉等,作为订婚礼物。女家以订婚帖回复男家,同时回赠金表链等饰物,并退回部分礼饼,由煤人送往男家。女家给煤人的"煤人礼"钱银也一并放在帖盒内。男家收回帖盒,视盒内"媒人礼"的钱数,再给媒人双倍的"谋人礼"。以后每次有劳煤人,都要给谢礼。订婚的当日,男女两家都要办订婚 页码:[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第2页、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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