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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厘米 1,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无数次的游走,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灌输一点鸟的灵魂。 我们谁也不能够飞翔,但起码还可以知道飞翔的滋味。 我喜欢游走在阳光灿烂的旷野,妄图截取一点朗晴,让自己可以笑出来些阳光的味道。 2, 我曾经在梦中无数次地回到那个地方:旷野的阳光下,一个裸背的孩子,撒开黑色的脚丫子在草地上飞奔。草地上满是鲜红的野草莓和明黄的蒲公英…… 那是我的童年,属于我,属于自然。 一位从没有离开过北京的女孩子一边吃着草莓一边对我说:我不知道蒲公英长什么样。 她已经到了种子可以开花的年龄。我看着她被草莓涂红的妖艳嘴唇,一脸怜悯:在钢筋混凝土的丛林生长至今,她甚至没有见过那些自然界的简单符号。自然在她的心中没有概念:剥去她一身光鲜而时髦的外衣,洗尽她一脸浓厚却轻浮的化妆品,再从心中抽出她疲于奔命所追随的所有接踵而来不断更新的潮流思想,她就只剩下一个在性领域还可以充分发挥的光滑皮囊了。 3, 这只是个简单现象:不知道蒲公英。 而不知道自然的自然,或者自己的自然,在我眼中不但飘轻,而且可悲了。 自己的自然——没有它,你的存在就等同于并不存在。 我喜欢游走,尤其是喜欢从钢筋混凝土走向野草莓和蒲公英。 我必须走进自然,因为我喜欢在自然的自然中看到自己的自然。 于是,游走变成了我的一剂割舍不了的精神毒品。 4, 兴许是自认为的“北京第一代移民”思想的作祟,我认为并非只有到一个地方做做观光客才叫“旅游”。那些漂泊者异地的生长,暂时的安居,在我眼中都是“旅游”。后来我的“旅游”被赋予更为宽广的外延:工作的更迭、职业的变换、一段心情故事的产生与死亡,在我眼中都变成了一种“旅游”。 当“旅游”最终变成我的人生观之一的时候,再用“旅游”这个词儿来概括自己一段时间的生活,我就觉得即不到位,也很不爽。 我把这个名词改为“游走”或者“出走”。 最后,我把自己一切打破常规程序的行为都称之为游走。 于是,我觉得游走是件很摇滚的事情。 5, 对我们大多数的蝼蚁而言,生活不过就是在一个固定延展的程序中看时间流逝。 那些苍白重复的生活,还有那些单调乏味的爱情,并没有给我们提供多少新鲜的视角。就象是摇滚先锋崔健的一句歌词:“眼前我们能做的,只是肉体上需要的”。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做爱。 因此我们的生活通常都是物理性的,缺少化学反应;物理性的东西无论如何叠加和变换,最终的结果依旧物理。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如果自己再不多去经历和体验的话,几十年下来我们不过就是按部就班地自演了一出白开水般的真人秀。 我觉得心有不甘的人们的种种出走,就是另外一种生活。 再说游走。 好的游走,就象是在梦中奔走。身体被彻底敞开 页码:[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第1页、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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