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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饭店管理公司也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资信担保。 第十一条 饭店管理公司的经营方式 (一)直接经营式:饭店管理公司直接经营并管理自己投资的饭店。 (二)租赁经营式:饭店管理公司与饭店业主通过签定合约的形式长期租赁、承包其饭店,并作为法人经营饭店。 (三)委托管理式:饭店管理公司接受饭店业主委托,按照饭店管理公司的统一经营策略、营销方法、服务质量要求、管理模式来管理饭店。 (四)特许权转让式:又称联号合约式。这种指导经营方式,是指在一定的国家或地区,选择设施规模、服务质量等诸方面符合饭店管理公司要求的饭店,准许该饭店加入公司的联号网并签定联号合约,合约规定联号饭店获准使用所属饭店管理公司的名称及标志。饭店管理公司按使用联号的时间长短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饭店管理公司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饭店管理公司有提高饭店整体水平、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及增值、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并承担提高所管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几项主要指标的责任; (二)饭店管理公司对所管饭店具有全面的经营管理权; (三)饭店管理公司有对所管饭店提供良好的管理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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