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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是明确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基本法律文件。为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避免由于合同签署不当而引起纠纷,本办法在附件中提供了推荐性的饭店管理公司合同范本。
      饭店管理公司与饭店签定的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条款:
      (一)合同双方的全称、法定营业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及国籍;
      (二)合同应注明经营方式、经营目标;
      (三)合同双方的责、权、利;
      (四)合同应明确管理费用的提取办法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事项;
      (五)合同的转让和变更、解除和终止;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发生纠纷的仲裁,违约赔偿的数额;
      (七)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第十条 饭店管理公司的资信条件
    饭店管理者动用的资金数额较大,同时风险也较大,为使管理者在决策时能够把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为了有效地防止饭店管理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更好地保护饭店的利益,所以要求饭店管理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信条件。
    申请注册的饭店管理公司在资信程度上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一)饭店管理公司是一家大公司(固定资产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有母公司提供资信担保。
      (二)饭店管理公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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