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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颁布日期】1991年8月15日 【实施日期】1991年8月15日 【正 文】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自1988年11月在广州试点以后,两年多来,在各级旅游局星级评定机构和饭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今年年底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将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进一步搞好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国家旅游局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并认真吸收各地意见,对下一阶段星级评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旅游局星级评定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掌握和运用星级标准。 1.要全面理解星级标准。星级标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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