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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使领馆的要求和与旅游者的约定为旅游者办理旅游签证。对旅游者提交的自办签证,接收时应认真查验。
    5.3.4 团队计划的落实
      组团社应根据其承诺/约定、旅游线路以及经评审的旅游者要求,与有关交通运输、移民机关、接团社等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团队计划的各项安排,确保准确无误。
      组团社在落实团队计划过程中发现任何不适用的旅游者物品资料,应及时通知旅游者更换/更正。
      组团社应有境外接待社落实计划的确认信息,并保留其书面记录。
    5.3.5 行前说明会
      出团前,组团社应召开出团行前说明会。在会上,组团社应:
      a)向旅游者说明出境旅游的有关注意事项、以及外汇兑换事项与手续等;
      b)向旅游者发放《出境旅游行程表》、团队标识和《旅游服务质量评价表》;
      c)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旅游目的地国家的风俗习惯;
      d)向旅游者详实说明各种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组团社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以取得旅游者的谅解。
      《出境旅游行程表》应列明如下内容:
      a)旅游线路、时间、景点;
      b)交通工具的安排;
      c)食宿标准/档次;
      d)购物、娱乐安排以及自费项目;
      e)组团社和接团社的联系人和联络方式;
      f)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联络方式。
    5.4 领队及接待服务
    5.4.l 总要求
      出境旅游团队应配备领队。
      国内段的接送汽车应符合《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002)的要求。
    5.4.2 领队素质要求
      领队的基本素质应符合《导游服务质量》(GB/T15971)第5章的要求。
      领队应具备一定的英语或目的地国家/地区语言的能力。
      领队上岗前应具备一定的导游工作经验。
      领队应切实履行领队职责、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并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
    5.4.3 领队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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