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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管理机关
  • 第五章出境
  • 第四章旅行
  • 第三章居留
  • 第二章入境
  • 第一章总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
  • 外国人办理进藏手续
  • 第八章附则
  • 公民怎样办理出入境手续  

      一、公民因私事出国(境):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二、公民因私事出国(境),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领取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例如:郑州市公民因私事出国(境)须向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申请表”1 张和1 张照片(规格为小2 寸),去港澳的2 张。
     (二)、提交居民*,户口薄复印件(户口薄复印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或其他户籍证明(核验正本,交复印件)。
     (三)、提交与出国(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四、申请出国应提交的相应证明是指:
     (一)、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所在国的居住证明。
      1、邀请信。正式邀请信或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函(被邀请人一般是邀请函件的收件人)。
      2、邀请人所在国的居住证明:是指邀请人所在国的居住证或*复印件。
      3、归侨,侨眷申请出国探亲,访友,只须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其出国的意见和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明,免交亲友邀请信和邀请人所在国的居住证明。
     (二)、个人出国旅游,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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