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T 002—1995
前言
旅游交通通常被人们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之一。旅游汽车做为旅游交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旅游饭店、旅行社一样,成为国家发展旅游业不可缺少的基础服务行业。旅游汽车服务质量,不仅关系到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的声誉和对外形象,为此特制定本标准,以确保全国各旅游汽车公司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规范化的服务。
本标准是在参考了我国各主要旅游汽车企业制定的企业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全国各旅游汽车企业的现状而制定的,是旅游汽车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首汽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渤涛、谭照霞、宋瑞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LB/T 002—1995
Service quality of tourist coach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汽车服务的基本质量要求,包括车况技术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及服务的提供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提供旅游汽车服务的企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95—79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GB 3798—83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GB 3799—83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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