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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旅游汽车车况 4.1 对整车的要求 4.1.1 旅游车辆必须经过当地车辆监理部门年度检验合格。 4.1.2 车辆各总成、零、部件安装正确,齐全,完好,作用有效,具体应符合GB 3798—83的规定。 4.1.3 车辆外观整洁,车身形状正确,车体周正,左右部位对称。 4.1.4 车辆各总成运转温度正常,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接合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4.1.5 各总成及各部润滑油、脂加注正确,符合规定。冷却液及各储液罐加注正确,符合出厂规定。 4.1.6 离合器、刹车踏板高度及自由行程符合出厂规定。 4.1.7 车辆尾气排放不超过GB 3842—83和GB 3843—8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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