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 ||||||||||
|
||||||||||
|
7.1.4 举止文雅:接待乘客要始终做到彬彬有礼,落落大方。执行任务前和执行任务中,不食生葱、生蒜等异味食品。 7.2 职业道德 7.2.1 旅游汽车司机要有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尽职尽责、敬业勤业,热情周到地为乘客提供安全正点、清洁舒适的服务。 7.2.2 要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7.2.3 要具有良好素质和道德风尚,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不卑不亢、自尊自重、遵守外事纪律,不向乘客借东西,不托乘客代买物品,不向乘客索要小费,不在外事场合大声喧哗。 7.2.4 行驶中坚持安全礼让;严禁酒后开车。 7.3 外语水平 旅游汽车司机应能运用一门外语为旅游者提供一般性的服务。能听懂乘客用外语表达的旅游景点、机场、车站、饭店等常去的公共场所。并能使用外语表达迎接、问候、告别等。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