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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第十六条 旅行社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 2.所发生的质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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