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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gin-left:3;margin-right:3;margin-top:6;margin-botom:0">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主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持证人保存、使用。除公安机关和原发证机关有权依法吊销、收缴*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扣留*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扣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5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分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两种,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是入出中国国(边)境的通行*,由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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