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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三)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四)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五)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六)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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