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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多夫还是多妻的家庭,在社会关系和称谓上,大多仍以第一位配偶为准,这是为了不引起社会关系的混乱。多偶婚家庭的团结和维持,最重要的是多夫的“妻”和多妻的“夫”,能否有效地平衡成员间关系,特别是在性生活上,他或她,必须公平地对待每一位配偶。普遍的社会舆论,对多偶婚是采取赞扬的态度,也热心于评价这种家庭,但在实践上,多偶婚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爱情的排他性使得多偶婚不仅难以实现,而且也难于保持下去,许多都会中途解体。因而,多偶婚姻虽然在西藏的许多地方都存在,但从来都不是西藏社会的主流婚姻形式,更多的西藏人,一直采取的还是一夫一妻制婚姻。 堆穷(藏语意为“小户人家”,经济和社会地位,居于差巴和朗生之间,大多是手工艺匠人和流浪打工者)阶层流动性较大,家庭经济也较为贫穷,使其通婚的地域选择范围较广,没有太多的家庭利益干扰,也不大注重婚礼仪式,基本上以一夫一妻制婚姻为主,也很少实行多偶婚姻。 贵族农奴主阶层,为了保持其阶级地位,更是为了刻意强调他们血统上的高贵性,在婚姻上严格执行等级内婚的规则,讲究门当户对,因为比之个人的幸福来,更关注的是家族的荣耀和地位,联姻是加固和扩大家族地位的重要手段。此外,为了保持家庭的财产不被分散和社会地位不被弱化,贵族家庭也常采用一妻多夫制婚姻形式。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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