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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经过时,小伙子站起来拦住我,一脸严肃地用生硬的汉语,吃力但很清楚地一个字、一个字告诉我:“是姐姐,不是老婆”,我才发现犯了忌讳。在阿里藏语方言中,“阿佳”专指妻子,几乎没有姐姐的意思,把姐姐误认为妻子,在藏族人看来是十分严重的事情,甚至可以看作是对对方的侮辱。好在我长期从事西藏社会文化的研究,很快找到了问题的症结,用藏汉两种语言,再加上手势比划,才把事情平息。 这是一起典型的文化冲突个案,之所以要专门讲一下,是希望我们每一个人,在与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人交流时,切忌简单地套用本民族的文化惯例,在无意中伤害别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在婚姻家庭构成规则,以及相应的性道德观念上,藏族同汉族有着很大的不同,在世界各民族中也显得比较独特,很容易引起好奇心和想当然的评判。许多读者可能对西藏的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甚至父子共妻、母女共夫等多种奇特的婚姻现象,有所耳闻,事实是不是这样?为什么会是这样?结合上述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故事,在这里,给大家作些简单的介绍和说明。 藏族传统的婚姻规则,一是等级内婚,二是血缘外婚。等级内婚,是旧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制度,在婚姻上的反映。在封建农奴制时代,人们无一例外都必须遵从这一规则,通婚只能在同一等级内部进行。 农奴阶层的通婚范围,除受等级限制外,还受领主(即旧西藏的封建农奴主)归属的限制,特别是朗生(藏语意为“家里养的”,即农奴主的家内奴隶)阶层命运最为悲惨,他们甚至没有结婚的权力。农奴阶层原则上不能和自己领主管辖之外的农奴通婚,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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