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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 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 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第九条 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 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 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第十条 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 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  

      第十一条 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在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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