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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社在落实团队计划过程中发现任何不适用的旅游者物品资料,应及时通知旅游者更换/更正。 组团社应有境外接待社落实计划的确认信息,并保留其书面记录。 5.3.5 行前说明会 出团前,组团社应召开出团行前说明会。在会上,组团社应: a)向旅游者说明出境旅游的有关注意事项、以及外汇兑换事项与手续等; b)向旅游者发放《出境旅游行程表》、团队标识和《旅游服务质量评价表》; c)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旅游目的地国家的风俗习惯; d)向旅游者详实说明各种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组团社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以取得旅游者的谅解。 《出境旅游行程表》应列明如下内容: a)旅游线路、时间、景点; b)交通工具的安排; c)食宿标准/档次; d)购物、娱乐安排以及自费项目; e)组团社和接团社的联系人和联络方式; f)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联络方式。 5.4 领队及接待服务 5.4.l 总要求 出境旅游团队应配备领队。 国内段的接送汽车应符合《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002)的要求。 5.4.2 领队素质要求 领队的基本素质应符合《导游服务质量》(GB/T15971)第5章的要求。 领队应具备一定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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