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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方可从事一日游经营活动。 
      第六条 从事一日游客运的机动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定点、定线经营制度。 
      第七条 从事一日游经营活动的机动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车况、服务设施、车容及其他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 
      2、车辆必须办理第三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车内备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防范设施; 
      3、车上明显位置标有公司名称及投诉电话,车厢内应悬挂(张贴)统一制定的一日游车辆标识、旅客须知、旅游线路图、景点门票及线路价格表等。 
      第八条 从事一日游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驾、售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并取得《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证》; 
      2、驾驶员应具有三年以上驾龄,年龄不超过50岁; 
      3、导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 
      第九条 从事一日游经营活动的驾驶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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