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 国家旅游局关于修订《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 深圳关于为到香港的外国人组团进深圳旅游的补充通知
  • 汕头经济特区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管理规定
  • 深圳经济特区过境耕作人员出入境管理暂行规定
  • 汕头经济特区旅游市场管理办法
  • 汕头经济特区旅游投诉管理办法
  • 广东省旅游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 甘肃省旅游管理条例
  • 全国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2)
  • 吉林省旅游管理办法  
    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外省旅行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非法人分社,应当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页码:[1] [2] [3] [4] [5] 第5页、共5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