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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汕头经济特区旅游投诉管理办法
    【法规分类】旅游
    【颁布部门】汕头市政府
    【颁布日期】19971007
    【实施日期】19971007
    【正 文】
               汕头经济特区旅游投诉管理办法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18号 
    《汕头经济特区旅游投诉管理办法》已经1997年9月16日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周日方                       
    一九九七年十月七日 
    第一条 为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地处理旅游投诉,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汕头经济特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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