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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汕头经济特区旅游投诉管理办法 【法规分类】旅游 【颁布部门】汕头市政府 【颁布日期】19971007 【实施日期】19971007 【正 文】 汕头经济特区旅游投诉管理办法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第18号 《汕头经济特区旅游投诉管理办法》已经1997年9月16日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周日方 一九九七年十月七日 第一条 为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地处理旅游投诉,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汕头经济特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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