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 ||
首页 >>旅游常识 >>政策法规 | ||||||||||
|
||||||||||
|
(一)对离船、离航空器的染疫嫌疑人,从船舶、航空器离开疫区的时侯算起,实施不超过六日的就地诊验或者留验; (二)在特殊情况下,对船舶、航空器实施除鼠。 第七十四条 对到达的时侯载有鼠疫病例的列车和其他车辆,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一)本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一)、第(三)、第(四)、第(六)项规定的卫生处理; (二)对染疫嫌疑人实施除虫,并且从到达时算起,实施不超过6日的就地诊验或者留验; (三)必要时,对列车和其他车辆实施除鼠。 第二节 霍 乱 第七十五条 霍乱潜伏期为5日。 第七十六条 船舶在到达的时侯载有霍乱病例,或者在达到前5日以内,船上曾有霍乱病例发生,为染有霍乱。 船舶在航行中曾经有霍乱病例发生,但是在到达前5日以内,没有发生新病例,为染有霍乱嫌疑。 第七十七条 航空器在到达的时侯载有霍乱病例,为染有霍乱。 航空器在航行中曾经有霍乱病例发生,但在到达以前该病员已经离去,为染有霍乱嫌疑。 第七十八条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