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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务活动委托单位和委托旅行社应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旅行社应为公务活动建立专门档案,应将旅游合同、与地接社的往来确认件及意见反馈表等资料归档保存。为国内公务活动提供服务的档案保存 2年,为出境公务活动提供服务的档案保存 3年。

         八、旅行社应为每位参加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 1份意见反馈表,认真听取公务活动委托单位和人员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对公务活动委托单位和人员的投诉,应认真受理、详细记录,并及时协调解决。

         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旅行社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的服务质量,受理公务活动委托单位和人员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投诉,严肃处理旅行社的违规行为。

         十、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对公务活动委托情况实施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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