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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6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的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的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 5 信息报告 5.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区分事件等级逐级及时上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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