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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left:3;margin-right:3;margin-top:6;margin-botom:0">    (三)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 旅游经营者

        第十七条 旅游经营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十八条 旅游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自主经营;

        (二)拒绝非法的检查、收费或者摊派;

        (三)拒绝任何部门强制推销商品;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

        (五)参加行业协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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