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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rgin-left:3;margin-right:3;margin-top:6;margin-botom:0"> (二)旅游业务年销售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

    (三)加入国际或本国的电脑预订网络,或者已经形成自己的电脑预订网络;

    (四)为其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正式会员。

    第五条 设立的合资旅行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中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1%;

    (四)法定代表人由中方委派;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营业设施、经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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