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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运那些身体或者所患疾病可能对其他旅客和财产、飞机或机组的安全构成威胁的旅客。 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者便利而携带的必要、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 行李免费额由旅客实际所支付票价的舱位等级决定,包括托运行李免费额和非托运行李限额。 托运行李免费额——持*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托运行李免费额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按全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没有托运行李免费额。 随身携带物品(非托运行李)——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以能放入座位上的行李舱或座位下的空位为准。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携带两件;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携带一件。上述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x40x55厘米,总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需要旅客照管的物品,如货币、珠宝、贵重物品、金银、票据、证券、资料文件等,不要放在行李内托运。对托运行李内的上述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本公司只按普通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部件)及其仿制品;*物品类及其仿制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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