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出游常识
  相关文章
  • 精明出行:明明白白去旅游
  • 李鬼旅行社骗术大起底 应对有高招
  • 旅游投诉的时效
  • 长假旅游谨防五大陷阱
  • 旅游遇纠纷 专家支几招
  • 消费提示为旅游维权支招
  • 重点打击旅游购物欺诈
  • 内地游客在香港如何维权
  • 旅游途中常见的十大骗术与破解方法
  • 3.15提醒:导游索要小费 游客有权投诉
  • 旅游纠纷六问六答  
    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旅游服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而且在实践中一般是标准合同,旅游者往往只能概括地表示接受或不接受(但对标准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新《合同法》对其效力作出了一定限制),旅游合同中,除了与一般合同类似的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期限等条款外,比较特别的是风险负担,旅游业者应按照规定实行旅游保险(并在合同中说明),另外,有人认为旅游业者应亲自向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准许第三人顶替旅游,如有必要,有关条款最好也列入合同。

      5.并非所有的旅游都会签订合同,那么旅游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何为凭?

      没有签订旅游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没有合同关系,更不意味着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凭据。事实上,只要旅行社同意为旅客提供旅游服务,并且服务不违反法律,双方的旅游合同关系就成立。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关于合同的一般性规定完全可以用以调整旅游合同。

      6.旅客是否可以在国外对国外的旅行社投诉?

      旅客出国旅游,如果旅客与国内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该旅行社又国外的旅行社签订有分担责任的旅游合同(如去越南旅游就有这种情况),如果国

    页码:[1] [2] [3] [4] 第3页、共4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