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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省旅游局提出申报文件,并随附以下资料: (1)工厂全称、地址、企业性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2)作为旅游商品的产品在境内旅游商品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包括:近两年(1991、1992年)产量、销售额及主要销售点,有外销的,注明销售额、创汇额以及销往的国家(地区); (3)作为旅游商品的产品的生产情况,包括:全厂(或专门车间)的职工人数、技术人员总数及产品设计开发人员数、固定资产总额、主要设备情况; (4)作为旅游商品的产品的盈亏情况,包括盈亏额并说明原因; (5)作为旅游商品的产品在国内外的获奖情况; (6)属于小商品的还应提供样品。 2.申报文件中,应写明是申报全厂还是某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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