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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效 性】 有效 
    【法规名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
    【颁布部门】建设部
    【颁布日期】1994年11月14日
    【实施日期】1995年1月1日
    【正    文】


                  (1994年11月14日建设部令第39号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维护游览秩序,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和游览等活动的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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