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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旅游团入境后可在深圳经济特区内旅游,活动范围不得超出特区管理线。
        旅游团必须住宿在与深圳市公安局有电脑联网的宾馆、饭店。
        可住宿的宾馆、饭店由深圳市公安局商旅游局等有关部门指定。
        六、被授权的旅行社负有以下责任:
        1.直接组团、陪团。可委托其他旅行社受理报名参游,但应移交被授权的旅行社统一组团,不得转让此项组团、陪团权。
        2.组团前核实旅客身份和费用保证,没有足够费用、不符合入境条件的不予组团。同时要向旅客宣传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旅客承诺遵守。
        3.保证旅游团整团入境、出境。个别旅客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提前离团出境的,由旅行社出具公函并将旅客送到口岸办理出境手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离团延长在深圳停留期或进入内地的,在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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