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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发后,当事人立即向事发地有关部门报警求助,并组织必要的自救。同时,迅速向我驻当地外交机构和国内组团单位报告。 (2)我驻外外交机构接到事发报告后,采取必要措施,努力控制事态,并迅速将事发情况向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报告。 5.2处置措施 (1)我境外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医疗急救、财产保护、安置安抚和游客转移等工作。对救助及善后处理提出建议,随时向国内报告。 (2)旅游机构及时了解核实涉事旅游团队及游客情况,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 (3)迅速通知涉事保险机构及国际救援机构提供紧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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