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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管理机关
  • 第五章出境
  • 第四章旅行
  • 第三章居留
  • 第二章入境
  • 第一章总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
  • 公民怎样办理出入境手续
  • 第八章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一、持用无效出境*的;
      二、持用他人出境*的;
      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的。
      第三章入境
      第十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手续,也可以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入境定居或者工作的中国公民,入境后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入境暂住的,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第四章管理机关
      第十二条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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