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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发生后的首次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3)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 (4)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2.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 (1)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 (2)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3)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4)有关方面反映和要求; (5)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3.事故处理结束后,报告单位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面情况,并做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经过及处理; (2)事故原因及责任; (3)事故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4)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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