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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条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和会务等事项。

    第二十条本市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北京历史、文化内涵或者旅游地独特性的旅游纪念品。

    第二十一条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章旅游规划

    第二十二条开发本市旅游资源,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严格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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