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备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海淀受理点:海淀区阜成路67号
朝阳受理点: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二层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至16:30
咨询电话:84020101
网 址:eservice.bejing.gov.cn
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证照部咨询电话:85183131-8611
第二部分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第一页:
“申请人姓名”,填写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项目无需填写;
第二页:
“姓名”,填写本人现用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字,与户口簿和居民*一致;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一致;
“民族”,与户口簿和居民*一致;
“公民*号”,逐格填写;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户口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的印章名称填写;
“*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存放在原单位,填写原单位;
“联系电话”,填写可以直接联系的电话;
“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此次拟前往的第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属第( )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国(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
的情况;
“出境事由”,选择“旅游”一项;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第三页:
“境外邀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关系”,填写“自费出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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