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华夏名胜   世界景点   旅行游记   风土人情   旅游常识
首页 >>旅游常识 >>出游装备
  相关文章
  • 青岛63处景点开通投诉电话
  • 爬山、潜水、攀岩出险不作理赔
  • 游客死伤 旅行社保险公司谁埋单
  • 各项旅游险种完全解析
  • 游客需注意 旅行社责任险非旅游意外险
  • 驴友探险遇难索赔难 呼吁加强自助游管理
  • 分不清强制险意外险 旅游险想说爱你不容易
  • 完美邂逅 完全搭车秘籍
  • 香港无“三包”规定 购物要慎防“数码”陷阱
  • 频遭海外抢劫 中国游客需备三份保单
  • 外出旅游如何维权 旅游官司的法律警示  
    重旅行社的价款和单独组团等要求,轻视了书面合同、保险办理等必要手续的重要性。他们在没有签订具体合同前就匆匆启程,事故发生后则为了索赔不惜以“非法”手段“维权”,这种错误的取证方式为法律所不容。出门旅游,签个合同、办个保险无疑都是必要之举,一来可对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有所约束,二来有了合同,消费者的相关权益也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案例三自助游意外身亡谁之过?

    傅女士姐弟俩参加本市一家旅行社组织的马尔代夫游,双方约定出游方式为自由行。到达马尔代夫后,姐姐傅女士在酒店的海滩边进行自由活动,不幸溺水身亡。为此,傅女士家属状告旅行社,认为其未尽到应尽的义务,须对傅女士的死亡负全部责任。旅行社则表示,傅女士所参加的赴马尔代夫的旅游系自由行。这就意味着游客抵达目的地后,进行何种旅游项目和娱乐活动完全由游客自行安排和决定,由于旅游项目不是由旅行社选择,而是取决于游客,傅女士到海滩游玩完全系其自我安排,与旅行社没有关系。因此,旅行社无义务对其进行保护。

    长宁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1、旅行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履行说明和警示的法定合同附随义务,这是造成游客身亡的原因之一

    页码:[1] [2] [3] [4] [5] [6] 第5页、共6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快乐旅行网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