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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作些形式上的吵驾,事实上也惟有答应男方求婚。然后议定礼金,择日正式接亲。正式接亲之前,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而后一种抢婚,通常由男方邀约几个同辈,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苗族宗教习俗认为,被抢到男家的姑娘便丧失了回娘家的权利。日厉,男方也要派媒人到女家说亲,待姑娘和父母同意后,即可举行婚礼。在金乎“偏苗”中,保有女子婚后“住娘家”习俗,农忙时节到夫家帮忙数日,或逢年节才回夫家佐,但头日到夫家,次日黎明即返娘家。住娘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参加“游方”的社交活动。待生第一个孩子之后,即回夫家长住。苗族结婚后离婚者不多。偶有离婚者,手续极其简便。离婚双方在女家村寨和男家村寨的路途之间“喝酒发誓”,以示从此不相来往;或双方各请一“乡老”作证即可。苗族保有姑舅表优先婚和转房习俗。寡妇受到社会同情,并可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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