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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0-05 22:34:49 来源:成都日报 记者近日从国航、海南航空、西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从10月5日起,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上调10元,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不做调整。 据了解,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执行时间以出票日期为准,从10月5日起开始执行。这意味着10月5日之前购买,10月5日及以后出行的国内航线机票仍不受此次调整影响。此次调整仅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作了调整,每航段由60元上调到70元,上调了10元。而800公里以上的航线燃油附加费已于9月5日进行了调整,此次不做调整,仍为每航段120元。 根据有关规定,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即: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60元。而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机票,如变更至10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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