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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6-1 11:28:48 来源:腾讯财经 备受关注的东星集团状告民航中南局的行政诉讼案5月30日再起波澜,东星集团向媒体发出邮件称,其代理律师严义明近日接到了法院延期判决的电话,由于无正式的法律文书通知,尚不清楚延期的原因。 记者致电严义明并确认了这一消息,他表示自己在上周接到了广州白云区[注: 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贵州市]]人民法院通知延期判决的电话,但具体周几“记不清楚了”。 延期最长三个月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注: 延长 拼音: 解释: 1.绵延久长。 2.向长的方面发展。-yanzhang]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由于本案于2011年2月24日正式被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理论上应该在5月24日(上周二)之前宣判,但继3月份因被告申请延期举证而被推迟审理之后,此案再一次被推迟宣判。 严义明称,法院通知其延期宣判并未告知延期理由,截至目前,在电话之外也未接到正式的法律文书通知。 严义明称,通常行政诉讼案延期宣判最长可以延期三个月。也就说,如果没有再次延期,此案将在8月24日前有一审结果。 东星称或因受法律之外因素干扰 东星集团在邮件中对延期宣判表达了质疑,称不排除法院对判决结果的认定存在法律之外的其他因素干扰。 联系到此前因民航中南局申请延期举证而导致推迟开庭,东星集团称,连续的推迟正说明本案举证“不易”,判决“不易”。 东星集团认为,“不易”的现象说明被告在此次举证的过程中没有很好的完成举证,如果举证能够在法律上有法可依,判决应该是以最快的速度出来,而不是今天的“难产”现象。 此前,在5月9日庭审过后,严义明曾表示,允许被告举证延期一定程度上说明法院已经对被告有所“法外施恩”,并称不排除这种情况延续到判决结果的可能性。 东星称本案不会再开庭 在等待宣判的三个月时间内,本案是否会再次开庭审理呢?对此,严义明及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均对腾讯财经否认了这一可能性,称在5月9日的4个小时庭审过程中,已经将案件的事实剖析得非常透彻了,也未接到过法院将再次开庭的通知。 截至今日20时,记者未能联系到广州市[注: 广州市是广东省的省会,是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中心,中国南方最大的海滨城市,是全国著名的华侨之乡,也是全国华侨最多的大城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及民航中南局相关人员对此事置评。(文/刘中盛) 事件背景 2009年3月13日,当时陷入经营困境的东星航空拒绝了中航集团的重组要求,当日,民航中南局向东星发布停飞令。随后东星航空的数次重组努力均未能成功,最终于当年8月宣告破产清算。 东星航空母公司东星集团认为,民航中南局仅凭武汉市[注: 武汉(Wǔhàn)简称汉,湖北省省会。它是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统称。中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全国七大中心城市之一,全市常住人口897万人。]政府的申请而不是自行调查取证,做出停飞决定是不当行政执法,这一执法导致了东星航空的破产清算,以及东星集团的全面瘫痪。 东星集团因此起诉民航中南局,请求法院判令停飞行政处罚无效,并于今年2月24日获法院受理,在因被告申请延期举证而推迟审理之后,此案最终于5月9日开庭审理,但并未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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